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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服务
- 分类:租赁服务
- 发布时间:2020-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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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发电机前用户必需了解的常识
1.负载分析:
许多因素影响选用发电机组的大小.其中系统用电负载的特性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用户在租赁一台柴油发电机组以前必须仔细考虑以下几点:
a、是用作常用发电机组还是备用发电机组;
b、考虑今后系统增加的用电量;
c、系统容许的电压降;
d、电动机起动的情况;
2.机组功率标定:
一般供给用户的柴油发电机组为常用机组它可以连续12 小时以额定功率向负载供电(其中有1 小时以110%额定功率运行的能力)。在市电故障不太频繁且供电时间不长的时候用户可以使用功率标定为备用机组的发电机组。它每年不超过200小时以平均80%最大功率运行,另外每年以100%最大功率运行的时间不应超过25小时。
3.发电机组与三相电动机匹配需注意的问题:
机械工程中最常用的就是三相交流感应电动机。由于其启动特性,这些电动机直接连接电源系统。如果直接在线启动,将会产生高达电机额定电流6倍的浪涌电流。配置软启动装置后,启动电流就很平稳,不会对发电机组造成冲击。发电机组与三相电机容量选配时,建议考虑安全系数1.5即 1.5倍的电机容量(必需是软启动方式)。
(二)租赁发电机组的好处:
1.一次性投资少,不占用现金流;
2.不用投入大量的人力参入管理、维护;
3.项目完工后不用去考虑设备的存放;
4.享受进口发电机组低油耗、低故障、稳定性强的优势;
5.不用考虑机组故障、维修成本风险;
(三)永达兴公司长期提供年、月、日、小时方式出租发电机组。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 方(承租方): 使用地点: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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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出租方):深圳永达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海神工业城
联系人:李先生:13902465009
电话:0755-28056660 28056661
传真: 0755-2805669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使用乙方的发电机组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发电机组的品牌、数量、型号及租金如下: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乙方提供租赁设备到场的时间应按上述起始期提前三天提供安装调试,(甲方租赁期使用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甲方应按 个月的租金标准支付乙方);
2.租赁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租赁时,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甲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赁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1.发电机组到场后,甲方即付 台机组第一个月租金;
2.机组往返的运输及吊卸费用甲乙双方再另协商。
四、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乙方出租给甲方的机组设备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0.00);甲方应在每月的五日前支付当月租金。(如2008年4月5日支付2008年4月的租金,如此类推)。
2.甲方每月租金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支付。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派遣 管理人员到甲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食宿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派遣的管理人员每天工作时间最多为12小时;
2.乙方负责出租的发电机组平均每月正常运转不少于26天(保证每月有4天时间供甲方保养机组),如因乙方机组维修(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确认之日为准)而不足26天给甲方使用的,按实际延误天数补给甲方使用,如因停机使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需以最快的速度修复或调换同等功率的发电机组给甲方使用;
3.租赁期间,若因质量问题发电机组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发电机组的修理、维护及其费用,但甲方违反乙方规定使用发电机组所造成的损坏其修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必须保证发电机组在室内使用,如条件所限必须搭建简易雨棚。乙方保证每台发电机组的功率因数为0.8,负载电流不超过 A的前提下使用,如超出工作电流范围,乙方管理人员有权停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负责发电机组所需的柴油,所用的柴油品牌应为国际O#柴油,若因甲方柴油品质问题造成的发电机组损坏,从而产生的机组维修费用及因维修停机给甲方自身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设备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损失的项目及赔偿标准由乙方发给甲方的通知为准)。
6.甲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并配备必需的安全防范措施,设备在甲方租赁期间如由于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或所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使用条件,应按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百分之十支付甲方违约金。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标准支付乙方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租金标准的日百分之十支付乙方违约金,超过十日甲方仍未付清租金的,甲方不仅应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及正常的租金,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拆卸、安装、运输费用等)。
3.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租赁机械,如由于甲方人为的原因(包括发电机组的油品不合格)造成甲方设备的损坏或遗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包括修理费用、配件费用、维修人员的来往交通费用及报酬;遗失赔偿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的租赁物价值),甲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及期限支付租金。
4.因甲方违约,甲方不仅应按上述内容标准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乙方还可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在接到乙方终止租赁合同的三日内应配合乙方运回租赁设备,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运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包括可期利益)。
七、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3.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八、机组权属:
1.本合同的发电机组为乙方财产,每台机组价值为¥ 元,乙方只提供机组出租给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机组转租、抵债或出售,同时保证机组在甲方场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如机组损坏、被盗、由甲方按机组价值赔偿给乙方。
2.在甲方使用机组期间,乙方有权自由买卖及调动该机组,前提是乙方要更换一台同等功率的机组给甲方使用,保证甲方正常用电。
九、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深圳永达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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